维多利亚和贝克汉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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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多利亚
自从搬去洛杉矶定居之后,Victoria Beckham每时每刻都打扮得华丽高贵,但是整个好莱坞都对她不以为然,因为这里的规则是:越是成功的人,日常穿衣就越是简朴;不分场合的盛装只会被看作一种露怯的表现。
你一定注意到了, 自从Victoria Beckham成功说服丈夫移居洛杉矶之后,她几乎没有一次不是穿着Azzedine Alaia紧身衣出门的。我也在洛杉矶呆过一年,回到伦敦后我意识到,那一年里我总是穿蓝色牛仔裤和白色T恤。英国女人们总是在大白天穿高跟鞋配膝盖袜、铅笔裙,还化很复杂的妆,走在街上看起来咄咄逼人。我当了一年洛杉矶人之后才明白,我们的高贵辣妹(Posh Spice,维多利亚在辣妹合唱团里的绰号)犯了什么错。她看上去与洛杉矶格格不入,因为洛杉矶女人不会在大白天盛装出街——尤其是像她那样野心勃勃的女人。这里的规则是:只有日常穿衣低调才能显示出盛装打扮是你工作的一部分,反差越大就越大牌。
在颁奖季里,你的确有必要把耳朵藏进护甲式的Valentino 外套里面,之后则尽可以放松下来,穿柔软舒适的毛绒夹克度日。在派对、颁奖典礼、节日盛典以外的场合里打扮过度是一种露怯的表现,仿佛生怕得不到别人的关注和赞赏,非要自己造出一些盛装的理由来。可惜Victoria Beckham 在搬来洛杉矶之后并没有听说这些规矩,也许是因为她的好友Katie Holmes 恰好也对此一无所知。总之,她俩被公认为好莱坞鲜有的“爱盛装太太”,活脱脱是社会学家Thorstein Veblen 笔下“惹眼消费”和“惹眼休闲”的范例。








